即日起,全市歌舞(KTV)及游藝娛樂場所、酒吧等通風條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閉場所有序恢復營業,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嚴格實行限流。
汕頭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關于調整
我市有關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情況,結合全省疫情防控形勢,經綜合評估,現就有關疫情防控措施調整如下:
一
即日起,全市歌舞(KTV)及游藝娛樂場所、酒吧、迷你歌詠亭、上網服務場所、棋牌室、麻將館等通風條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閉場所有序恢復營業,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嚴格實行限流。各經營場所開業前要進行全面清潔消毒,全體工作人員必須開展一次核酸檢測且結果為陰性方可恢復營業。各經營場所要加強人員健康碼和行程卡查驗,發現紅黃碼人員要按規范報社區三人小組處置;國內發生本土疫情期間,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或疫情發生地所在城市旅居史人員不得進入;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人員,需提供抵汕后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或粵康碼)。
二
全市各景區、影劇院、圖書館、美術館、博物館、餐飲場所、宗教活動場所和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福利院和精神衛生機構等特殊場所要繼續嚴格落實各項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進門測溫掃碼戴口罩,強化人流管控、場所清潔通風消毒、人員健康管理、全覆蓋接種疫苗和防控知識宣傳,提倡無接觸支付。同時,做好員工健康培訓,將新冠肺炎及其他常見傳染病防控知識與技能納入培訓內容,確保工作人員上崗前掌握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好自我防護。其中,本輪疫情期間,文化廣電旅游體育部門要督促景區景點工作人員加強自我健康監測,并每7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三
繼續按照“非必要不舉辦”、“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管控各類大型會議和聚集性活動,壓減各類活動次數和規模,嚴格控制瞬時流量,全程保持安全距離。
四
各區(縣)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對重點場所,特別是各類密閉空間和通風不良場所的監督管理,督促相關行業企業按照《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廣東省封閉通風不良場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場所,堅決從嚴查處,及時關停整頓。
五
廣大市民群眾要持續強化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科學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注意個人衛生、主動接種疫苗。同時,提倡不遠游,減少省際出行,自省外返汕后主動進行一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前往發生疫情的省份,確需前往的,返汕時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依據疫情風險評估情況動態調整。本通知自發布之時起實施。
汕頭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
2021年11月20日
來源:汕頭政務發布